14家金融機構為何踩進華陽經貿債務漩渦?9只債券違約金額83億!
私募機構北京樂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樂瑞資產”)原本應在2019年9月30日這一天收到中國華陽經貿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華陽經貿”)“15華陽經貿MTN001”的付息資金,結果卻發生了逾期。
加上未清償到期債務,今年8月下旬,樂瑞資產作為原告方將華陽經貿告上法庭,申請對后者實施破產清算。
除了樂瑞資產深陷其中外,包括財信證券、中銀證券、中泰證券、博時基金、鑫元基金以及多家銀行也紛紛被曝出踩雷華陽經貿的違約債券,導致雙方只能法庭相見。
原本被眾金融機構看好的“香餑餑”,這些年經歷了什么?
9只債券違約,金額高達83億
11月29日,是華陽經貿“14華陽經貿MTN001”、“15華陽經貿MTN001”兩只債券能否獲持有人表決通過的關鍵性一天。不過,出席會議的持有人所持有的表決權數額未達到表決權總額的三分之二,這意味著,本次會議未能形成有效決議。
在些之前,華陽經貿已有多次債券違約記錄。
2013年開始,華陽經貿累計發行各類債券數量25只,債券融資規模為173.13億元,截至目前,共計9只債券違約,累計金額達83億元,目前仍存續的債券有2只,當前余額為13億元,該機構主體信用評級為C級。
華陽經貿最初爆雷,導火索正是本文開頭提到的“15華陽經貿MTN001”這只債券。
公開資料顯示,“15華陽經貿MTN001”于2015年10月8日由華陽經貿發行上市,主承銷商為國家開發銀行與中信銀行,發行規模為8億元,票面利率4.8%,每年付息1次,到期日為2020年9月30日。
2018年9月30日是“15華陽經貿MTN001”投資人回售行權執行日及付息日,當時共有7.5億投資者選擇回售,僅有0.5億投資者未選擇回售。最終,7.5億回售發生實質違約。當天,聯合資信將華陽經貿主體評級由AA級下調至CC級。
聯合資信曾在官網中披露,CC級意味著在“破產或重組時可獲得保護較小,基本不能保證償還債務”。
根據聯合資信出具的評級報告中披露,2018年以來,華陽經貿累計發行兩期短期融資券和三期超短期融資券,合計募集資金50億元,公司短期債務大幅增長,銀行綜合授信剩余未使用額度較低,且公司融資及再融資難度加大,資金鏈較為緊張。
此后,華陽經貿走上債券違約常態化之路。
14家金融機構踩雷華陽經貿
伴隨著一連串的爆雷,此前已有中泰證券(600918.SH)、中銀證券(601696.SH)、浙商證券(601878.SH)、長江證券(000783.SZ)等多家券商對華陽經貿提起訴訟,建設銀行(601939.SH)、匯豐銀行、星展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601818.SH)、廈門銀行(A17283.SH)、北京銀行(601169.SH)、九江銀行(06190.HK)等多家銀行也曾追責華陽經貿。與此同時,博時基金、鑫元基金等基金公司的訴訟也相繼出現。
去年8月,財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財信證券”)發布公告稱,財信證券與華陽經貿因債券違約產生訴訟糾紛,涉案本金為5000萬元。
2017年和2018年,財信證券順利收到華陽經貿支付的債券利息。2019年,財信證券選擇行使回售選擇權,華陽經貿卻未按期支付債券回售本金和2019年債券利息。
此外,因流動性不足,國家開發銀行、恒豐銀行北京分行、長安國際信托2019年開始對華陽經貿提起訴訟。
根據華陽經貿公告顯示,截至2019年7月,涉及國家開發銀行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及違約金合計2.87億元;涉及恒豐銀行北京分行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及律師費合計2.01億元;涉及受托人長安信托的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律師費合計5346.95萬元。
圖片來源:騰訊圖庫
華陽經貿及旗下子公司中國華陽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陽投資”)與北京銀行、天津銀行也發生了金融借款糾紛。
據天津市和平區法院作出的執行裁定顯示,截至2019年6月4日,華陽投資銀行存款僅1526.38元。
違約事件發生后,華陽經貿的債務冰山也逐步浮出水面。公開信息顯示,截至2018年末,華陽經貿債務違約金額已擴大至200余億。
對于債務危機,華陽經貿管理層因未能積極化解,曾遭到監管層點名批評。
2020年8月,北京市朝陽法院通報,因被告華陽經貿在眾多訴訟中濫用管轄權異議,法院認定該公司惡意妨害民事訴訟,對其作出罰款10萬元的處罰決定。
12月9日,北京法院審判網公開了其破產清算的民事裁定書,根據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表示,華陽經貿經強制執行無法償還到期債務,且資產負債表顯示所有者權益為負,已具備破產法規定的破產原因,樂瑞投資申請對華陽經貿進行破產清算將依法予以受理。
對于華陽經貿,或許債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癢。對于踩雷的金融機構而言,又是什么原因讓這些金融機構紛紛陷入這場債務漩渦中?
通常來說,公司債券違約前總會有些端倪,比如資金緊張。但從傳統財務數據來看,華陽經貿的業績表現并不差。
暴雷前夕的2017年,華陽經貿賬上未受限資金充足,總資產規模、營業收入保持增長,資產負債率并不高。
企業預警通APP數據顯示,華陽經貿2017年營業收入達307.31億元,同比增長16.45%;歸母凈利潤為10.86億元,同比增長35.41%。
從2018年開始,華陽經貿的業績表現與此前截然不同。該年其營收為169.84億元,同比下降43.65%,歸母凈利潤為-39.72億元,同比下降465.69%。
2019年三季度,華陽經貿的營收及凈利潤與同期相比繼續大幅下滑,2019年三季度后,該公司再未公開披露業績情況。
不僅財務狀況成謎,其“身世”也成謎。
據華陽經貿2019年半年報顯示,成立于1984年7月的華陽經貿(原名為“中國華陽技術貿易(集團)公司”),主要從事貿業務、石化業務等,是我國改革開放之初國務院批準設立的第一批國有中央企業之一,同時也是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以下簡稱“貿促會”)直屬企業、中國國際商會副會長單位。
蹊蹺的是,多家媒體曾在2020年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查查等企業工商信息查詢平臺時,均未能查到華陽經貿主體的詳細資料、股東背景等。在貿促會官網中,直屬企業一欄也并未找到華陽經貿的影子。
目前,在華陽經貿官網的信息披露中,已經不再顯示有央企背景等字眼。
踩雷債券后如何應對?
針對違約原因,該公司一直稱,“銀行抽貸斷貸導致流動性不足。”當債券違約后,陷入漩渦中的金融機構或投資者又該如何應對?
聯合資信評估報告認為,隨著國內債券市場違約事件常態化發生,違約處置與回收受到市場參與者的廣泛關注,但現階段債券市場化程度較低,違約回收處置的效率不高、進展緩慢,違約回收率仍處于較低水平。
上海一家基金公司固收研究投資部負責人認為,現階段,國內市場對債券踩雷后的處置機制還在完善過程中,作為投資者,需要在前期對相關債券及發債主體做充分的基本面研究,包括公司現金流、近年業績等,須具備慧眼識別財務造假及隱形風險的能力。一旦發行方違約,需要處置相關抵押物及向擔保人求償、債務重組等。
有業內人士認為,對重點行業重點公司保證持續跟蹤,且增加人員配置。
聯合資信報告認為,在法律層面,目前國內對債券違約處置的基礎法律約束主要體現在《證券法》和《破產法》中。
2020年3月,新《證券法》正式實施,首次在法律層面明確了債券持有人會議制度和受托管理人制度,夯實了債券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制度基礎。
我國《破產法》(2006版)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訴訟,包括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為債券市場提供了市場化處置違約債券的法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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