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豆漿:自稱“國飲”被罰30萬上熱搜,曾因侵害商標權被起訴
自詡國字號招牌,永和豆漿栽了坑,3月24日,永和豆漿自稱國飲被罰30萬元的話題沖上熱搜榜。

自詡國字號招牌,永和豆漿栽了坑,3月24日,永和豆漿自稱國飲被罰30萬元的話題沖上熱搜榜。
事件起因是,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2020年第一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公告》中,永和食品(中國)股份有限公司因廣告違法案在列。
據公告顯示,當事人在微信公眾號中發布題為“這杯國飲,果斷贊了!”的廣告宣傳中,含有“永和豆漿的產品作為國禮走進各國駐華大使館”的內容。經查實,當事人在非正式場合向個別使館工作人員贈送其產品,贈送行為和產品均未經政府授權,與廣告宣稱嚴重不符。當事人上述廣告混淆概念誤導受眾。
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等規定對永和食品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30萬元。AI財經社就此事向永和豆漿公關部進行求證,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應。
對于消費品而言,擁有國字號招牌,能夠帶來巨大的品牌背書。正因如此,國家對國字號商標發放也十分謹慎,據相關媒體報道,茅臺集團曾從2001年起9次申請“國酒茅臺”商標,但均未成功。在2019年6月12日,茅臺集團董事長李保芳宣布于6月30日前停用“國酒茅臺”商標。
據天眼查App顯示,永和豆漿關聯公司為永和食品(中國)股份有限公司,永和食品曾因侵害商標權糾紛、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等案由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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