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15萬竟然搭售9.72萬保險,太平洋保險“太享貸”業務被投訴借貸搭售
近期,江蘇的何先生在第三方投訴網站上曝光了自己被“套路”的貸款遭遇。
何先生從事婚慶行業,2019年12月由于急需一筆資金購買設備,于是經人介紹后在當地的太平洋保險公司辦理了太平洋保險的“太享貸”業務。
“貸款的時候與太平洋保險簽署過紙質合同,不過這份合同并不是一式兩份借貸雙方各留存一份,而是僅一份且還被太平洋保險收去?!焙蜗壬硎?。
更令何先生詫異的是,這份貸款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強制搭售了一份每個月費用為2250元的保險。“這些不僅之前沒有得到告知,之后也沒有開具發票或簽相應合同?!?
WEMONEY研究室發現,何先生的保費占每期還款金額的32.97%,36期下來需要交納保費為8.1萬元,按照每期還款金額,通過IRR公式計算,這份貸款合同的綜合年利率為35.47%。
與何先生有著類似經歷的人不在少數。據WEMONEY研究室簡單統計,在聚投訴、黑貓等第三方平臺上,2020年涉及“太享貸”的投訴已接近60條,大多涉及捆綁銷售保險,以及違規催收等。
馮女士在2019年9月通過太平洋保險公司的“太享貸”業務向光大銀行借款15萬元,同樣分36期償還,每月還款7340元,其中包含了個人貸款保證保險2700元,占還款金額的36.78%,最后還款總保費為9.72萬元。按照IRR公式計算,綜合年利率已經達41.40%。
無獨有偶,另一位吳先生同樣通過“太享貸”借款13萬元,按照36期每月償還6334元,其中包含2340元保費,占還款金額的36.94%,還款36期后需交保費8.424萬元。按照IRR公式計算,綜合年利率已經達41.04%。
上述借款人均表示,他們在貸款時并不知道自己還需要購買一份保險。
公開資料顯示,“太享貸”于2016年上線,是太平洋保險推出的一款幫助全社會優質授薪人士、中小企業主獲得金融機構貸款的個人貸款保證保險產品。
據WEMONEY研究室了解,通過太平洋保險公司“太享貸”貸款的用戶,其放款方均為銀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在民間借貸中,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然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金融機構(城鄉信用社除外)貸款利率沒有上限?!吨袊嗣胥y行關于調整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銀發[2004]251 號)明確規定,金融機構(城鄉信用社除外)貸款利率不再設定上限,其中商業銀行貸款和政策性銀行按商業化管理的貸款,其利率不再實行上限管理。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持牌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是否適用不得超過24%的有關規定尚存在爭議,但以貸收費的做法卻被明確禁止。
早在2012年,《中國銀監會關于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中就明確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以貸收費,不得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不得浮利收費,不得將利息分解為費用收取,嚴禁變相提高利率;不得在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時強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
值得一提的是,借貸搭售保險的做法近期已引起監管高度關注。
2019年10月,銀保監會正式開展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并對銀行業保險業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的表現形式進行了披露。其中,借貸過程中強制消費者辦理保險、信用卡、大額存單等業務或強制要求向特定第三方合作機構購買產品或服務等被明確列出。
而在此前,《關于2019年進一步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扶貧小額信貸管理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個人消費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等,亦明確禁止“借貸搭售”行為。
此外,2019年11月18日,建設銀行和平安銀行均因北京分行小微貸款搭售保險產品、轉嫁成本等受到國務院辦公廳通報批評。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通報,建行北京分行個別客戶經理違規向小微企業借款客戶搭售人身險產品。該人身險產品以借款人為被保險人,以意外傷害身故及殘疾為保險責任,以銀行為第一受益人。平安銀行北京分行也存在違規搭售平安福人身險產品,該產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傷害身故及殘疾為保險責任。
北京聯合大學保險系講師楊澤云認為,上述案例中,存在保險費過高和保額過高的問題,本質上就是貸款人以保險費的形式收取高額費用。如上文提到的馮女士,借款15萬元,最后需要還保費9.72萬元,顯然不是正常交易。
民生銀行公司業務部丁陽博士表示,這種行為本質上是銀行的信用貸/消費貸+保險公司的貸款履約保證保險。對于此類業務,保險公司業務員只能是“介紹”,不能引導“簽約”,不然會存在“無權代理”。如果用戶有音頻、視頻、短信、微信證明“無權代理”,便能有效維權。
在調查過程中,WEMONEY研究室了解到,有些用戶還款不是通過銀行代扣,而是直接將款項轉到辦理“太享貸”的業務員微信上。對于此類行為,丁陽認為屬于違規操作。
丁陽建議,保險公司和銀行聯合貸款時,對貸款客戶購買個人信用保證保險可以進行“雙錄”,以保障用戶的知情權。
楊澤云則提出,用戶可以通過與貸款人、保險公司協商,以正常的市場價格投保個人貸款保證保險,或者向銀保監會投訴等方式進行維權。
猜你喜歡
永安財險主業承壓、增長乏力、屢碰“高壓線”,新帥周暉能否力挽狂瀾?
永安財險能否迎來真正的轉機?新總經理履新,能否帶領其走出多年“沉疴”?在市場格局風云變幻、行業競爭加劇的當下,永安財險如何突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