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塔證券遇“多事之冬”!遭行政監管影響80億配股融資嗎?
再收罰單,大股東頻繁減持,80億配股方案待敲定,紅塔證券在這個冬季遭遇凜冽寒風。
紅塔證券(601236.SH)于2019年7月5日正式登陸A股市場,作為A股上市的券商新勢力,又有強大的股東背景,紅塔證券上市以來的成長頗受市場關注。
1
廉潔從業不到位被責令整改
12月21日,因存在廉潔從業內部控制相關制度不完善,未覆蓋結算、交割業務種類、環節等四宗違規事項,紅塔證券被云南證監局責令整改。
具體來看,紅塔證券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是廉潔從業內部控制相關制度不完善,未覆蓋結算、交割業務種類、環節。《紅塔證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管理辦法》未對廉潔從業作出規定,《紅塔證券問責工作管理辦法》未覆蓋結算、交割業務種類、環節。
二是公司董事會未制定廉潔從業管理目標。
三是在員工離職辦理流程中,未對其廉潔從業情況予以考察評估。
四是公司未對股東方開展廉潔從業的輔導和宣傳工作。
事實上,紅塔證券上市一年多以來,曾多次收到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等監管部門的罰單。
2020年6月,證監會發布的《關于對紅塔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顯示,紅塔證券在開展債券交易業務存在三個問題:
一是信息系統化監控不到位,公司風控系統未設置關聯交易額度風控閾值,資管業務通過手工臺賬審核回購利率偏離情況;
二是債券投資交易人員薪酬遞延制度不符合監管要求;
三是債券交易詢價活動留痕不到位。
2020年9月7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售對象限制名單公告(2020年第7號)》顯示,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營賬戶于2020年9月8日起至2021年3月7日被列入限制名單。在被限制期間,該配售對象不得參與科創板及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
而此次屬于紅塔證券首次因為廉潔從業問題被監管部門責令整改。
2
對紅塔證券影響幾何?
今年3月末,紅塔證券曾發布公告擬配股融資不超80億元,12月21日該公司公告稱已收到證監會的反饋意見通知書。
這意味著紅塔證券的配股進程仍在推進中,今年以來多次被監管,是否會對紅塔證券配股申請有所影響?
通過查閱《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有關法規得知,上市公司配股的條件有如下幾點:距前一次發行股票的時間間隔不少于12個月;前一次發行股票所募集的資金用途與當時該公司的招股說明書、配股說明書或股東大會有關決議相符;公司連續兩年盈利;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本次配股募集資金的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
而上市公司若有未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近3年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等情形的,其配股申請不予核準。
一位資深券商投資顧問表示,廉潔問題是因為公司內部制度不完善,并沒有形成實際的財務影響或者其他重大違法問題,這個事件本身并不會影響紅塔證券的配股進程。
公司盈利方面,根據紅塔證券財報顯示,近兩年來處于盈利狀態。
對于今年9月份自營賬戶被列入限制名單的處罰,紅塔證券董秘曾在投資者互動平臺中回應,新股配售在公司自營業務收入中的占比較小,不會對公司的自營業務及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所謂券商自營,證券經營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和資金買賣證券從而獲取利潤的證券業務,所使用的資金為自有資本金。
通過查閱今年半年報披露的數據,紅塔證券上半年證券投資收入高達12.7億元,同比增長147%。
數據來源:Choice數據
公司前三季度投資收益為21.16億元,同比增長144.71%,主要原因依然是證券投資實現投資收益增加。
數據來源:Choice數據
從三季度開始,其自營賬戶被限制半年的時間,未來業績是否受到影響,目前還不可知。紅塔證券最終是否能夠獲得配股資格,還需拭目以待。
與此同時,紅塔證券迎上市以來最大規模股東拋售。
根據紅塔證券披露的《關于股東減持達到1%的提示性公告》顯示,截至2020年12月2日,云南白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減持了紅塔證券股份0.37億股,占紅塔證券總股本的1.03%,減持價格區間為16.39-23.35元/股,即至少套現6.14億元。至此,云南白藥已經減持了所持紅塔證券股份的近80%。
12月7日晚間,紅塔證券發布公告稱,持股比例達4.58%的第七大股東云南工投擬自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3月14日期間通過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100萬股,減持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0.3%。
紅塔證券曾向媒體表示,上述股東是因自身資金需求原因而對其進行減持。不過,一邊是業績向好,另一邊卻是大股東密集減持,結合近期違規事件頻發,這其中的關聯難免引人遐想。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2020年,證監會公布的最新證券公司分類評價中,A類規模持續增加,紅塔證券評級下降一級,從BBB下降至BB級,成為為數不多評級下滑的上市券商。
3
廉潔從業尺度持續收緊,
哪些券商曾被點名?
2018年5月,證監會出臺《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規定》,具體來看,該規定包括五個方面,一是明確適用范圍和基本要求;二是強化機構管控主體責任;三是明晰具體要求,確立執業紅線;四是突出對投行類業務重點規范;五是加大問責力度,對違反情形制定具體罰則。
而后,2019年11月,中國證券業協會曾發布證券行業文化建設倡議書,將廉潔自律寫入文化建設范圍。
另外,為了加強整體行業對內控制度、組織機制、定期檢查和考核問責等問題的重視,2020年3月中國證券業協會進一步發布了《證券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實施細則》(以下稱《實施細則》),從投資銀行、融資融券、資產管理、經紀業務、證券投資咨詢等業務條線做出較為詳細的禁止性規定,進一步細化要求、強化管理。
《實施細則》要求證券經營機構梳理各主要業務條線廉潔從業風險點,明確處罰機制,區分依法合理營銷活動與謀取或輸送不正當利益行為、機構責任與個人責任,明確處罰機制,區分依法合理營銷活動與謀取或輸送不正當利益行為、機構責任與個人責任。
監管部門對于券業廉潔從業監管的日趨嚴格,可見“廉潔”對于券商來說,是非常需要警惕的原則性問題。
近年來券業不乏各類因廉潔問題引發的案件。
2018年,原申萬證券從業人員邊曉磊利用職務之便,在金融業務活動中非法收受好處150萬元,不僅讓其身陷囹圄,也讓他吃下了廉潔從業新規下的首個處理通報。
2020年11月6日,安徽證監局對華安證券采取責令改正并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措施的決定。其違規案由顯示,一是由于華安證券在奧莎動力掛牌申請和持續督導工作中,盡職調查不夠充分、內核把關不夠嚴格、持續督導不夠盡責;二是華安證券廉潔從業風險管控機制建設不夠完善,對員工執業行為規范性缺乏有效約束。
2020年11月10日,因在國榮醫療推薦掛牌過程中,存在員工廉潔問題且引發客戶糾紛的情況,興業證券被福建證監局認定對員工管控不力,相關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公司對員工管控不力等問題。
除此之外,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浙商證券、宏信證券、第一創業都有證券從業人員違反廉潔從業的規定。
自今年3月《證券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實施細則》發布以來,各大券商積極響應落實各項要求,促進資本市場生態不斷向好發展。比如中國銀河證券開展了包括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各層級管理人員、全體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工作;招商證券通過修訂制度,貫徹落實細則的各項要求等等。
通過梳理發現,國元證券、東海證券等也均有發布廉潔從業管理制度的正式文件。
而紅塔證券此次所接“廉潔罰單”,四項違規直指廉潔管理不力,再次給整個行業敲響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