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風割韭菜史:投資人解禁清倉未增持,員工被套三年倉皇出逃
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
9月21日起,暴風集團股票交易正式進入退市整理期,按照規定,在退市整理期30個交易日后,公司股票將被摘牌。
據暴風集團20日晚間發布的公告顯示,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交易期間,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公司將不籌劃、不進行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另外,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創業板不接受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請,因此公司股票退市后,將不能在創業板重新上市。
受此消息影響,暴風集團21日開盤即下跌20%,封死跌停。公司也成了A股歷史上首只跌幅超20%的退市股。截至收盤,暴風集團下跌20.27%,報1.18元,市值僅剩3.89億元。
暴風集團退市背后,清晰勾勒出一家企業的割韭菜史:投資人高管從未增持,一經解禁就開始套現,員工礙于規定被套3年才清倉,最終剩下股民苦苦掙扎。
員工被套三年后“倉皇出逃”
時間回到2015年。那年3月,暴風集團(原暴風科技)如愿登陸創業板,每股的發行價為7.14元。在互聯網概念加持下,暴風集團上市即達高光時刻,其上市后開啟連續漲停模式。
據東方財富統計,暴風集團在上市首日至2015年5月21日的40個交易日里,狂拉37個漲停板,這也創造A股漲停紀錄。2015年5月21日,暴風集團盤中股價一度漲至327.01元/股,市值也一度突破400億元。
有媒體曾報道,暴風集團上市,讓公司內部誕生了10位億萬富翁、31位千萬富翁和66位百萬富翁,創始人馮鑫的身價也超過80億元。這時的暴風集團被看作是A股的“大妖股”。馮鑫也在其朋友圈中調侃道:“今天開始,我們只負責破自己的紀錄玩了。”
那時候,市場各界都十分看好暴風集團的發展。2015年7月,招商證券的研報稱,暴風集團打通了用戶流量變現的通路,股價估值在400元~430元。彼時,暴風集團的股價不過300元出頭。
原以為這是輝煌的開始,但此后的現實卻令人失望。2015年7月13日,暴風集團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業績預告,公司預計當期實現盈利343.32萬元~801.08萬元,同比出現大幅下降。
與此同時,A股指數大幅回調,暴風集團股價隨之“一瀉千里”,就此跌落神壇。曾涌現的富翁們也隨著股價的下跌而悄然消失。
為此,2015年7月,馮鑫給全體員工發倡議書,號召員工增持暴風股票,如果發生損失由他承擔。他甚至給入職三年以上的員工發放補貼,只要買公司股票,由他個人補貼50%。但是這一舉動并沒有拯救股價,股價依然持續下行。
看著不停走低的股價,除了馮鑫,員工也心急如焚。據了解,瑞豐利永、融輝似錦、眾翔宏泰為暴風集團員工持股機構,分別擁有暴風集團1.92%、1.75%和0.78%的股權。
按照暴風集團公開發行時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這意味著員工所持股份在2018年3月24日才能解禁。
由此可見,暴風集團曾創下的A股神話,除了留下名義上的員工富豪外,對于其實際財富的獲得并沒有什么作用。據悉,股票鎖定期為三年,至解禁期滿時,暴風集團股價已經變成14元/股(除權后價格)。
2018年8月4日,瑞豐利永、融輝似錦、眾翔宏泰宣布將擇機減持,讓員工出逃。其中,眾翔宏泰隨后于9月26日和9月28日連續減持22.67萬股和22.68萬股,減持均價為11.52元,大約套現為522萬元。
瑞豐利永則在2018年12月多次減持,總數量為55.71萬股,減持均價為9.38元/股,套現約523萬元。融輝似錦幾乎在同一時間進行減持,總數量為50.95萬股,減持均價為9.36元/股,大約套現477萬元。
然而,這些錢與暴風集團股價高企時員工可獲財富相比,已相去甚遠。
投資人高管從未增持,賺的盆滿缽滿
員工持股“被套”,但公司高管、投資人卻沒有那么大的限制。
根據媒體統計,暴風集團身上合計發生了38筆董監高及相關人員減持,未有一筆增持。他們合計減持股份數量為319.78萬股,套現金額合計達1.17億元。其減持價格從60多元到數元不等,收益水平存在較大差異。
而談到暴風集團董監高人員的減持過程,韋嬋媛最具代表性。韋嬋媛于2007年進入暴風集團,擔任董事、副總經理;2016年9月,韋嬋媛從暴風集團辭職。
據媒體報道,2016年6月15日,在其辭職前夕,韋嬋媛通過大宗交易減持暴風集團股票40萬股,套現2278.4萬元,這也是暴風集團董監高人員進行的第一筆減持。2016年7月,韋嬋媛再度減持39萬股,套現2609.88萬元。離職后,韋嬋媛在2017年再次減持218.74萬股;到2018年一季度,韋嬋媛從暴風集團前十大股東名單里消失。
除高管密集減持以外,投資人跑的更快。暴風集團上市后,前十大股東中有兩名“明星投資人”:蔡文勝和江偉強各持有2.69%的公司股份。
據了解,2016年3月解禁期一到,江偉強在幾天的時間內減持80萬股,隨后在3個月內清倉,套現5億元以上,而蔡文勝動作則稍遜一籌,解禁半年內清倉。
解禁后1年時間,暴風集團十余家機構股東和個人投資者,包括華為投資(華為)、江陰海瀾等,基本上都完成了清倉式減持,把公司股價砸掉了三分之二。
股民維權道阻且長
與暴風集團公司投資人、高管、員工紛紛出逃不同的是,現在仍有6萬股民在暴風集團這一泥淖中掙扎。
張原就是其中之一。他告訴記者,當初是18元左右入的手,原本30多萬元本金現在就只剩下兩萬多元。
2019年9月4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暴風集團進行立案調查。由于暴風集團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辦理索賠預登記,張原就是其中之一,今年年初他已在新浪股民維權網站上進行了登記。
根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等證券欺詐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
而目前暴風集團案訴訟索賠條件暫定為:2019年9月4日前買賣過該股票,并在2019年9月4日及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辦理索賠預登記。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出臺的新證券法建立了“有中國特色的證券集體訴訟制度”。今后凡是符合索賠條件的股民,都將被投資者保護機構所代表,向虛假陳述行為人提起訴訟,除非其明確表示不愿意參加訴訟。
不過,從訴訟開始到維權成功仍有很長一段路要走。股民索賠難這一話題始終不絕于耳。
重慶志和智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源佳表示,內幕交易、市場操縱,其實都是《證券法》規定的禁止行為。按照規定,這兩種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目前《證券法》對這兩種行為僅僅進行了原則性的規定,并沒有相應的實施細則或司法解釋來支持。
比如操縱股價的維權行為,盡管目前操縱股價民事賠償能被法院立案,但由于審理標準存在欠缺,比如操縱股價民事賠償必須面對的民事責任范圍問題、民事責任主體問題、因果關系認定問題、損失計算方法與標準問題等,現行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均無明文規定。
正因如此,目前投資者很難通過訴訟途徑,來對市場操縱和內幕交易進行索賠。
此外還有索賠時間長、成本高,也是目前投資者維權路上的重要阻礙。
據了解,2013年,重慶股民蘆秀艷與西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中,蘆秀艷購買股票的時間是2011年7月15日,然而,直到2015年8月4日二審完成。
另外,比如2016年,北京股民張愉與北京無線天利移動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投資者于2015年6月3日購買股票,2017年12月29日二審完成。
事實上,近年來,大多數投資者的索賠之路都耗費兩年及以上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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