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紅虛擬偶像“塌房”,“中之人”能不能自己做老板?
誰說虛擬偶像、虛擬人不會“塌房”“跑路”?近日,國內頂流虛擬偶像團體A-soul在B站發文,宣布其成員珈樂“直播休眠”,這是A-soul爆紅后第一次出現人員變動。
官方資料顯示,A-soul是2020年11月字節跳動旗下朝夕光年與經紀公司樂華娛樂聯合推出的虛擬偶像女團,團隊一共包含貝拉(Bella)、珈樂(Carol)、乃琳(Eileen)、嘉然(Diana)、向晚(Ava)五位成員。
虛擬人為何休眠?官方雖然給出了“珈樂因身體學業等原因終止直播”的理由,但狂熱的粉絲并不買單。而后的各種“爆料”,一股腦地揭開了中之人與合作機構間殘酷故事的蓋子。被壓榨、霸凌,幾千元的底薪,1%低得可憐的提成……一系列相關報道揭出這樣的“真相”。
中之人,來源日語“中の人”,指操縱vtuber(虛擬主播)進行直播的人,也泛指任何提供聲音來源的工作者。?中之人依靠著獨特的聲音、跳舞等技能,隱在虛擬人的背后,借助穿戴動作捕捉設備,通過抖音、快手、B站等直播窗口與粉絲進行互動。
爆料中引起關注最大的是中之人的薪資和待遇問題?!邦A言家游報”報道引用爆料稱,A-soul團體后面的中之人最低底薪僅有7000元,現實中穿100塊的裙子,戴著39元的塑料項鏈,用著兩年前的OPPO低端智能手機。更甚者,B站直播間,粉絲刷一個價值138元的艦長,最終到成員中之人手里,只有0.69元。
這與國內頂流虛擬偶像A-soul的行業地位和商業價值相去甚遠。公開資料顯示,成立短短一年半的時間,這個虛擬女團就收獲頗豐,微博粉絲數量達到了178萬,B站獲贊總數也達到了將近500萬。
根據A-soul的運營公司樂華娛樂今年向港交所遞交的招股書顯示,在A-soul的影響下,樂華娛樂與虛擬藝人有關的泛娛樂收入由2020年的2108萬元增至了2021年的3787萬元,同比增長了79.6%。這還是在和字節、B站分成的前提下。
今年3月,A-soul成員嘉然在B站直播了自己的生日會,不到3小時的直播總共收到了粉絲259萬元的打賞,創造了國內虛擬主播單場直播收入的新紀錄。
一方面是收入少,另一方面是工作時長的壓榨。有疑似珈樂“中之人”本人的社交賬號曾寫道,自己每天的下班時間在凌晨3、4點,沒有休息日,同時還伴有胸椎扭傷、失聲、失聰等職業病。5月11日晚珈樂的直播內容,也間接證實了該社交賬號是該名“中之人”本人所持有。
(珈樂在個人單曲中的形象,圖/A-SOUL珈樂Carol官微)
前臺的虛擬偶像光鮮亮麗,背后的中之人卻遭遇如此不公正的對待,也難怪,珈樂會宣布“休眠”。
國海證券曾在一份關于數字虛擬人的報告中稱,虛擬偶像對真人偶像有一定的沖擊性與替代性。其中提到,在可控性方面,人是不可控因素的根源,雖然目前虛擬偶像大多對“中之人”依賴度較高,存在一定“翻車”風險,但比起真人偶像風險依然更小,虛擬偶像客觀上壽命趨近于無限。
但此次A-soul案例無疑說明了一個問題,一旦后臺的“中之人”不干了,由它操縱的前臺“虛擬人”也將面臨倒下的“危險”。如果不加重視,這樣的問題伴隨著虛擬人的發展,越來越多的爆發出來。那么該如何避免呢?
國內動作捕捉設備專業廠商STEPVR創始人、總裁郭成對虛擬人、中之人及背后機構間的合作關系有全面的觀察和了解,目前,STEPVR為抖音紅人“許安一”等30多位知名虛擬偶像提供動捕設備。
(抖音紅人“許安一”頭像)
郭成告訴《財經天下》周刊,每一個虛擬人背后都有一個中之人“坐鎮”,也有類似經紀公司或MCN機構負責后臺的內容、流量運營及IP打造,兩者間需要就虛擬人變現收入(打賞、代言等)約定好收入分配規則;通常來說,前期中之人拿到的收入比較少,但一旦虛擬形象爆紅后,中之人的分成比例會進一步提高,因為MCN也不愿意看到中之人出走而“塌房”的局面。
郭成分析認為,如果真如業界所曝光的那樣,A-soul幕后中之人成員的收入確實遠低于行業平均水平。這讓中之人處于不平等的位置上,必然會出現成員“休眠”的問題。所以,“善待中之人,甚至扶持中之人自己做老板,虛擬偶像才能走得更遠,才能獲得更穩定、可持續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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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輪融資將主要用于技術研發、“No problem”廠牌的深耕運作、團隊建設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