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前披露減持計劃,維維集團吃警示函,監管出手!
對此,江蘇證監局要求,維維集團應當強化合法合規意識,認真吸取教訓,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嚴格規范減持行為,杜絕此類違規行為再次發生,并在收到本措施15個工作日內向江蘇證監局報送書面報告。
5月19日,據江蘇證監局消息,因未提前15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該局日前向維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維維集團”)下發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2021年11月25日,維維集團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向徐州市新盛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轉讓了部分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維維股份”)的股權,股權轉讓完成后不再具有大股東身份。2022年2月28日,維維集團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215.54萬股,占維維股份總股本的0.13%,但未提前15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
江蘇證監局認為,維維集團以上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三十九條,《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第八條、第十條的規定。
對此,江蘇證監局要求,維維集團應當強化合法合規意識,認真吸取教訓,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嚴格規范減持行為,杜絕此類違規行為再次發生,并在收到本措施15個工作日內向江蘇證監局報送書面報告。
【本文為合作媒體授權博望財經轉載,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文章系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博望財經立場,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及原出處獲得授權。有任何疑問都請聯系(聯系(微信公眾號ID:AppleiTree)。免責聲明:本網站所有文章僅作為資訊傳播使用,既不代表任何觀點導向,也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猜你喜歡
未提前披露減持計劃,維維集團吃警示函,監管出手!
對此,江蘇證監局要求,維維集團應當強化合法合規意識,認真吸取教訓,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嚴格規范減持行為,杜絕此類違規行為再次發生,并在收到本措施15個工作日內向江蘇證監局報送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