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興集團非法集資565億元,實控人朱一棟被判無期徒刑
11月22日,上海二中院官方平臺發布《上海阜興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非法集資系列案今日公開宣判》的消息。
消息稱,經審理查明,2014年9月起,被告人朱一棟、趙卓權、朱成偉、王源、余亮等人,使用虛構投資標的、夸大投資項目價值、向社會公開宣傳等方式,并以高收益、承諾到期還本付息等為誘餌,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并發新還舊,不斷擴大資金規模,以維持資金鏈。被告人王永生、曹兆進、朱金華等人參與阜興集團非法集資活動。
至2018年6月,阜興集團非法集資共計565億余元,案發時未兌付本金共計218億余元。其間,被告單位阜興集團、被告人朱一棟、朱成偉、鄭衛星、李衛衛、宋駿捷、徐致杰、張鍇、吳軍等人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大連電瓷”股票,并通過控制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或者控制信息披露的內容、時間、節奏,誤導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操縱證券市場,情節特別嚴重。
據此,上海二中院對被告單位阜興集團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罰金20億元,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罰金1億元,決定執行罰金21億元。對被告人朱一棟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1000萬元;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并處罰金500萬元,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1500萬元。對被告人趙卓權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800萬元。
另外,對被告人朱成偉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處罰金400萬元;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10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處罰金500萬元。對其余被告人分別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3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應財產刑。被告單位阜興集團及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發還各被害人和被害單位。
獲悉,被告單位阜興集團、被告人朱一棟等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的“大連電瓷”股票曾在2017年2月初股價達到歷史新高的27.01元/股,但隨后于當月底連續跌停六個交易日。
截至發稿,大連電瓷股價報10元/股,總市值4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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