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戰”攪黃了IPO,天晟新材被索賠八千萬!
做企業難,把企業帶到A股更難。上市過程復雜且充滿挑戰,面對嚴格的上市條件、激烈的競爭環境和高昂的上市成本,每一步都需走得謹慎。
然而保定維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維賽新材”)歷經重重考驗走到了上會階段,就在向深市主板臨門一腳的時候,上市之路卻戛然而止。
兩年前,維賽新材剛剛遞交申報稿,競爭對手天晟新材(300169.SZ)以“專利侵權”為由將其告上法庭。維賽新材認為上市折戟與天晟新材在其IPO期間的“惡意訴訟”有關。于是在終止上市近一年后,維賽新材對天晟新材提起訴訟,要求天晟新材及其董事長吳海宙向公司進行書面賠禮道歉,并要求天晟新材賠償公司各項經濟損失共計8020萬元。
據悉,這是國內首例因IPO受阻而反向追責的公司,天晟新材表示將積極采取相關措施維護公司和股東利益。
截至2月14日,天晟新材報收8.17元/股,總市值26.63億元。

01
冤冤相報尚未了
維賽新材2022年6月預披露《招股書》,2023年3月1日正式遞交申報稿,緊接著2023年3月22日,競爭對手天晟新材的專利訴訟官司就纏上來了。
據天晟新材公告披露,天晟新材向青島中級人民法院(下稱“青島中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維賽新材及其子公司立即停止對天晟新材專利(專利號為ZL200910033041.X )的侵權行為,包括停止制造、銷售、許諾銷售的行為,銷毀庫存侵權產品VICELL-V系列產品。另外,還要求維賽新材賠償經濟損失等各項費用共計9860萬元。
維賽新材與天晟新材都是專業從事結構泡沫材料研發、生產與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涉訴專利是一種改進的交聯塑料結構泡沫及其制備方法,天晟新材主張維賽新材VICELL-V系列產品侵犯其專利,而VICELL-V系列產品是維賽新材的主要產品之一,占公司銷售金額的80%以上。
被同行起訴的同時,維賽新材也收到監管部門的問詢,要求說明該訴訟的具體情況及影響。
維賽新材一邊回復監管問詢,一邊應訴天晟新材,與此同時,維賽新材還化被動為主動,針對涉案專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起無效申請。
一審結果很快出爐,2023年9月,青島中院駁回了天晟新材的訴訟請求。同時,國家知識產權局也宣告天晟新材的涉訴的發明專利權全部無效。
維賽新材可以說在第一回合大獲全勝。
但天晟新材不服,不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還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專利權無效的宣告。
2024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了天晟新材的上訴申請,3天后的1月11日,維賽新材向深交所遞交上會稿,這是上市過程中的關鍵步驟,決定公司能否獲得上市批準。
2024年1月29日,天晟新材公告稱其上訴申請被法院駁回,但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還撤銷了青島中院的一審判決,并退還了天晟新材一審案件受理費和二審預交的受理費。
針對發明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一案,2024年4月1日,天晟新材公告稱其訴訟請求被駁回,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依然判定天晟新材的專利權無效。
于是天晟新材又上訴到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

圖源:罐頭圖庫
然而另一邊,維賽新材原定在2024年1月18日上會,但在上市委審議會議公告發布后,維賽新材“出現重大事項”。2024年1月17日,深交所上市委審議會議決定取消審議維賽新材發行上市申請。
直到2024年4月24日,維賽新材主動撤回申請,宣告終止IPO。
但雙方的恩怨并未結束,維賽新材在IPO終止近一年,反手把天晟新材告上法庭,索賠“因天晟新材惡意提起知識產權訴訟給維賽新材造成的損失”8000萬元,以及維賽新材本案維權合理開支20萬元,共計8020萬元。
天晟新材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名下3個銀行賬戶被凍結,凍結金額8.44萬元,不過這3個銀行賬戶不屬于公司主要生產經營實體的主要經營賬戶,不影響公司主要生產經營活動,不 會對公司造成實質性影響。目前本次涉訴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其結果具有不確定性,天晟新材目前暫時無法合理估計其對公司本期利潤和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天晟新材表示將持續跟進案件進展,積極采取相關措施,維護公司和股東利益。
02
同行互掐,難有贏家
打得火熱的兩家公司不但處于同一行業,連產品也差不多。
上文提到,交聯塑料結構泡沫及其制備方法專利相關VICELL-V系列產品占維賽新材銷售金額的80%以上,實際上,發泡材料及應用2023年占天晟新材的比例也高達78.15%,2022年更是高達87.6%。
都是做泡沫材料的,兩家公司的經營狀態卻差距不小。
僅對比維賽新材《招股書》披露的2020年-2023年6月,從營收來看,維賽新材分別是12.68億元、8.07億元、8.01億元和4.33億元;天晟新材分別是8.94億元、7.61億元、5.85億元和2.46億元。可以看到,維賽新材整體營收高于天晟新材,且天晟新材還在不斷的走下坡路。
盈利方面,2020年-2023年6月維賽新材凈利潤分別是2.1億元、1.07億元、1.23億元和6409.72萬元;天晟新材則分別是-2.86億元、-1.64億元、-1.88億元和-0.21億元。一邊是三年半盈利5.04億元,一邊是三年半虧損6.59億元。
負債情況雙方差距也較為明顯,2020年-2023年6月,維賽新材的資產負債率為49.46%、33.18%、33.42%、29.47% ,低于行業45%左右的平均值且有降低的趨勢;而天晟新材分別是64.26%、71.54%、80.24%、81.13%,高于行業平均值且逐年升高。

圖源:維賽新材《招股書》
如今維賽新材上市失敗,天晟新材的經營狀況是否有好轉呢?
2023年,天晟新材總營收5.74億元,同比減少1.78%,凈利潤繼續虧損1.6億元,資產負債率達到90.42%。
2024年,據天晟新材發布的業績預告,公司營收預計在5.1億元-5.6億元之間,較上一年同比有所減少;凈虧損在5900萬元-4200萬元之間,虧損稍有收窄。
可見,對手在資本市場運作的失敗并沒有導致天晟新材業績明顯變好。
而拉長時間來看,天晟新材已經連續虧損6年,6年合計虧損超11億元。與此同時,截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賬上貨幣資金只有3620.28萬元。
如今,天晟新材專利被判無效,又被維賽新材反訴,有可能要掏8020萬元的賠償金,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
03
IPO公司如何應對訴訟“絆腳石”?
同行相輕在各行各業都不罕見,擬上市公司被同行起訴的案例也有很多。
如2018年,準備在紐交所上市的騰訊音樂因版權侵權問題遭到多家音樂公司的訴訟,并對其IPO進程和市場聲譽造成了一定影響。但騰訊音樂最終通過和解和授權協議解決了大部分糾紛。
小米集團(1810.HK)在上市前曾遭到愛立信的專利侵權訴訟,官司持續數年最終達成和解,并未顯著阻礙其2018年的IPO進程。
美團(3690.HK)在2018年IPO前,遭遇多家餐飲平臺的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訴訟。訴訟增加了IPO的復雜性,但這些訴訟并未顯著阻礙其上市進程,美團仍成功上市。
可以看到,很多公司雖然IPO期間遭遇訴訟“攔路”,但最終還是能沖破阻礙完成上市。
擬IPO公司要如何應對IPO期間的訴訟風險?

圖源:罐頭圖庫
香頌資本董事沈萌指出,未決訴訟屬于潛在的法律風險,為避免這種風險外溢給投資者,所以徹底解決前無法繼續推進IPO。未到終審結果,始終存在潛在風險。雖然訴訟和IPO之間可能存在相關性,但因果性仍需要更多證據支撐,否則也不能簡單歸為惡意訴訟。
即便是訴訟期間的結果大多是有利于維賽新材的,但沈萌認為,在上訴過程中,前面有利的判決仍可能被推翻。
尤其是天晟新材對維賽新材的專利侵權訴訟,雖然一審敗訴,終審駁回了上訴請求,但又撤銷了一審判決。
威諾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楊兆全律師認為,青島中院,駁回訴訟請求。意思是,案件可以受理,但是,訴訟的請求事項,被駁回。相當于原告敗訴;最高法院駁回起訴,意思是訴訟本身不成立,法院不應該受理。所以,退回訴訟費,同時中院的判決,也是錯的,予以撤銷。
楊兆全律師進一步表示,“訴訟本身不成立”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性,比如有的案件應該先通過行政的解決,行政解決不服的才通過訴訟。有的案件若涉嫌犯罪,就不應該通過民事訴訟來解決等等。如今一審的判決結果被撤銷,說明一審受理此案本身就是不對的。
所以從目前訴訟進展來看,這起“專利侵權”的官司處于沒結果狀態。針對發明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也正在審理過程中。
沈萌表示,被告不是阻礙IPO的問題,而是被起訴的事項存在較多爭議,需要花費更多時間和精力應訴。所以,在準備IPO時,企業最好和中介機構坦白任何可能造成障礙的信息。如果是無理取鬧式的訴訟,律師會評估對IPO的影響。之所以會有影響,應該是因為對方的訴訟具有一定的證據,只不過經法院審理后,這些證據不足以支持其要求。
可見,實力是抵御風險的基石,面對惡意訴訟或競爭對手的法律挑戰,一些企業往往能夠憑借自身的扎實基礎和強大韌性化解危機。訴訟或許是企業上市路上的絆腳石,但絕不會成為有硬實力企業的攔路虎。只有練好內功,企業才能在資本市場乘風破浪,并持續創造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