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銀行原副行長張華宇被開除,收巨額財物,安排數十名親屬入職!
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山東省菏澤市監委對中國光大銀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張華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反腐風暴持續席卷金融系統。
7月4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山東省菏澤市監委對中國光大銀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張華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資料顯示,張華宇,1958年10月出生,大專學歷,1976年10月參加工作,2001年2月調入光大銀行。曾歷任光大銀行總行營業部黨委書記、主任,總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光大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光大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光大銀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光大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
2018年8月31日,光大銀行發布公告,該行副行長張華宇因年齡原因,向董事會提交辭呈,辭去副行長職務。彼時,即將年滿60周歲的張華宇告別了任職長達17年之久的光大銀行。此后,張華宇還曾在中國金融國際、同方國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重慶信托等單位任職。
不過到了2022年1月,從光大銀行辭職3年多時間的張華宇,因涉嫌嚴重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山東省紀委監委調查。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最新通報,張華宇存在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豪華旅游和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高檔宴請;利用職權違規安排兒子、女婿、弟弟等親屬及關系人子女數十人到光大系統工作;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為他人在融資貸款、人事安排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行為。
基于此,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決定給予張華宇開除黨籍、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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