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銀行廈門分行涉票據業務管理不到位等“四宗罪”,被罰210萬
1月6日,銀保監會官網披露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因涉及多個違法違規行為,光大銀行廈門分行被罰款210萬元。
1月6日,銀保監會官網披露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因涉及多個違法違規行為,光大銀行廈門分行被罰款210萬元。
具體看來,光大銀行廈門分行此次涉及的違規行為包括:地產開發貸款被挪用于歸還股東借款,實際置換前期投入的土地款;未按流動資金需求測算結果發放融資款;貸款調查未盡職,導致貸款資金回流挪用;票據業務管理不到位。
針對上述違規行為,中國銀保監會廈門監管局除對光大銀行廈門分行進行處罰外,還對4名責任人給予了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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