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節跳動:被判賠新浪微博2100萬元,因“抄襲搬運”微博內容
近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披露了一份一審民事判決書,對新浪微博訴字節跳動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了判決。判決生效之日(5月17日)起十日內,字節跳動需依法賠償新浪微博經濟損失2000萬元及合理開支115.7萬元。
判決書顯示,判決生效之日起,被告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抄襲搬運 ”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同時字節跳動需在頭條網首頁及其微博官方賬號“今日頭條”置頂位置連續七日刊登聲明,就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為原告新浪微博消除影響。
法院:字節跳動構成不正當競爭
原告稱,2016年10月起字節公司利用技術手段抓取,或由其公司員工以人工復制方式大規模獲取源發自新浪微博的內容,并緊隨其后發布、展示在今日頭條中,向用戶進行傳播。
據了解,在該案中兩方的爭論焦點之一在于,“用戶在平臺發布內容后,第三方平臺是否可以直接復制發布相關內容”。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認為,在原平臺未授權的情況下,即便有用戶授權,相關復制發布行為也構成不正常競爭。
新浪微博認為,字節公司的“復刻搬運”行為降低了新浪微博的美譽度和用戶黏性,構成對新浪微博的實質性替代;以不勞而獲、搭便車的方式惡意搶奪新浪微博平臺用戶及流量熱度,從而實現今日頭條相關板塊短期內的迅速發展。
字節跳動則認為并沒有給新浪微博的相關利益造成損害。字節跳動辯稱,內容生產方(用戶)應當對發布的內容享有獨立而完整的權利,包括許可他人使用等,且用戶已出具授權書,授權字節公司在今日頭條上同步其發布在新浪微博上的內容,所以字節公司的內容同步行為具有權利依據。
針對字節的辯護理由,法院方面認定,通過新浪微博平臺展示和轉播的涉案微博內容,并不是單純由用戶生成,而是在此基礎上附加了微夢公司投入的經營資源和服務之后最終形成的成果,本質上是一種競爭性權益。法院認定字節跳動的被訴行為,既缺乏合法授權,又不當地損害了新浪微博的合法權益,擾亂了市場秩序,構成不正當競爭。
字節跳動成立至今涉及訴訟上千起
互聯網巨頭們之間的訴訟之爭并不鮮見,不正當競爭,是一個主要的理由。據天眼查消息,字節跳動公司成立至今,涉及訴訟上千起。
快手、騰訊、百度都曾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過字節跳動。
去年5月12日,北京海淀法院發文《“快手”訴“抖音”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索賠500萬元》,稱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2018年1月29日,字節跳動旗下的今日頭條公司表示,將對“百度不正當競爭”提起訴訟。百度則認為今日頭條故意捏造不實言論,保留采取法律行動維權的權利。2月1日,今日頭條繼續指責百度“公然撒謊”并追加訴訟。
2019年4 月 26 日,百度也以“不正當競爭”這一原由再次將字節跳動訴至法院。同年12月,百度再次以“不正當競爭”為理由將字節跳動訴至法院。百度稱,在今日頭條手機客戶端內搜索“百度視頻”、“好看視頻”時,搜索結果顯示的是“西瓜視頻”,而西瓜視頻和今日頭條同屬北京字節跳動公司旗下。
而騰訊與今日頭條的紛爭從最開始的業務競爭到輿論交鋒,再到互訟公堂,已經越來越趨向于白熱化。
從2018年開始,在短視頻領域雙方已經激烈碰撞多次。
2018年5月31日,字節跳動以騰訊不正當競爭為由,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賠償4000萬元經濟損失,且在騰訊網首頁、QQ空間首頁以及新浪網、《法制日報》等媒體的顯著位置公開賠禮道歉100日。
2018年11月起,騰訊開始對字節跳動旗下今日頭條、西瓜視頻、抖音、火山小視頻等產品提起多次訴訟,并向法院申請禁止頭條系產品繼續傳播騰訊旗下《王者榮耀》、《英雄聯盟》、《穿越火線》等游戲視頻的直播,2019年6月,騰訊視頻還起訴視頻主播徐某某,要求立刻停止其在第三方平臺直播《英雄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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