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詐騙團伙終于被判刑,非法集資近80億,坑害1000余人!
又一樁集資詐騙大案判了!
8月2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上海一中院”),隨著法官手中手中法槌落下,被告人黃力洪、朱迪、任衛東、丁淑云、陸震峰等策劃的數十億集資詐騙案終于落下帷幕。
上海一中院宣布,對黃力洪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任衛東、朱迪、丁淑云、陸震峰分別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七年不等,并處剝奪政治權利及罰金。
(圖源:上海一中院)
那黃力洪等當時是如何策劃的集資詐騙案呢?其中套路并不罕見,承諾高額年化收益。
具體來看,2014年8月至2019年8月,被告人黃力洪伙同任衛東等人,先后注冊成立納泓財富管理有限公司、海佑財富(上海)投資有限公司、海佑資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海佑投資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公司(以上公司合并簡稱為“納泓系”公司)。
后“納泓系”公司陸續在全國各地設立線下門店或通過線上APP,采用招攬客戶、電話推銷、口口相傳等公開宣傳手段,以承諾年化收益率5%至20%不等的收益為誘餌,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銷售債權轉讓類理財產品和私募基金產品等。
其間,黃力洪、任衛東等人明知“納泓系”公司資不抵債、兌付資金存在缺口,仍伙同韓寶毅(另案處理)等人通過虛構項目標的、資金用途等欺騙方式募集資金。被告人朱迪、丁淑云、陸震峰分別以公司總裁、財務總監、財務經理等身份參與非法集資。
至案發,“納泓系”公司通過線下門店及線上理財平臺非法募集資金人民幣79.18億余元,募集資金主要用于支付投資人本息、公司經營支出等,共造成1000余名被害人實際經濟損失人民幣14億余元。
上海一中院認為,被告人黃力洪、任衛東、朱迪、丁淑云、陸震峰分別作為涉案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與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共同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集資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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