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銀行分行被頂格罰款50萬!要求借款人購買保險產品
5月26日消息,中國銀保監會云南監管局官網顯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因要求借款人購買保險產品,增加小微企業融資成本,被處以罰款50萬元。
5月26日消息,中國銀保監會云南監管局官網顯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因要求借款人購買保險產品,增加小微企業融資成本,被處以罰款50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平安銀行昆明分行被作出行政處罰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該法律款項顯示,銀行業金融機構有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情形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這也就是說,平安銀行被處以了頂格罰款。
據悉,人民銀行近日印發《關于推動建立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敢貸愿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的通知》,從制約金融機構放貸的因素入手,按照市場化原則,進一步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建立長效機制,著力提升金融機構服務小微企業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續性,助力穩市場主體、穩就業創業、穩經濟增長。
天眼查App顯示,平安銀行昆明分行所在地址為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區滇池路1101號,法定代表人是曾志榮,主營業務包括辦理人民幣存款、貸款、結算業務,代理發行金融債券、政府債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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