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遲報案件信息,建設銀行分行被罰款20萬元!
5月23日消息,中國銀保監會湖北監管局官網顯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近日因遲報案件信息,被罰款20萬元罰款。
5月23日消息,中國銀保監會湖北監管局官網顯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近日因遲報案件信息,被罰款20萬元罰款。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條,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按照規定提供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的,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行政處罰書顯示,建設銀行湖北分行的法定代表人是樊慶剛,遲報案件信息的責任人是邵百權,邵百權也被予以警告。
《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顯示,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銀行業監督管理規定的,且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不過,這張行政處罰書中,并未提及邵百權的被罰款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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