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因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二年六個月,罰款二十萬元
今日,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通報,10月18日14時,該院對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進行公開宣判,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判處被告人汪鄒雅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銷售假減肥藥,涉案金額超5000萬
2020年12月,浦東公安分局經偵支隊收到一條線索。有人在網上銷售假減肥藥。該制售窩點通過在網上發布廣告進行宣傳,吸引愛美女性。
經偵支隊民警經過前期數月的縝密偵查,在市局經偵總隊的指導協助下,會同外高橋公安處及相關派出所,在多省多地統一開展收網行動,先后抓獲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減肥類保健食品的嫌疑人曾某某、周某某、郭某某等75人。搗毀生產窩點3處、銷售窩點24處,現場查獲有毒有害減肥類保健食品65000余粒、生產原料約34公斤、生產設備3臺以及外包裝20000余件,涉案金額達5000萬余元。
隨后,涉案嫌疑人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今年8月13日,上鐵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分別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趙某(另案處理)處所銷售的減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況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單價對外銷售。至案發,被告人郭美美銷售減肥糖100余盒,收款人民幣7萬余元。期間,被告人郭美美還幫助被告人汪鄒雅向趙某訂貨、付款,共同銷售減肥糖4盒,收款人民幣2796元。案發后,公安機關從查獲的涉案減肥糖中檢出西布曲明成分。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的行為均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本案中涉及的西布曲明(Sibutramine),是一種中樞神經抑制劑,曾被用于減肥藥,因會增加嚴重心腦血管風險已被禁用。早在2010年,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已停止西布曲明制劑和原料藥在我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已上市銷售的藥品由生產企業負責召回銷毀。
此前曾因開設賭場罪被判5年,罰款5萬元
根據相關報道,2015年9月10日,網絡“炫富女”郭美美、趙曉來涉嫌開設賭場案將在東城法院第二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次開審檢方只起訴一個罪名為“開設賭場罪”。該案件的涉案人較多,案卷的電子版數量高達30G。
審判長當庭宣判,認定被告人郭美美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2019年12月16日,剛出獄不久的郭美美在社交平臺賬號上發布了一條“自省”視頻,為自己曾經的“年幼無知”和“荒誕行為”向公眾真誠的道歉。
郭美美表示,對于以前的自己,現在覺得很幼稚、非常不可理喻。但是自己現在沉淀了很多,對家人和社會都非常愧疚。
此外,郭美美稱,自己深夜的時候特別難受、后悔。同時,郭美美感慨“如果時間可以倒流多好”,那樣就不會傷害更多的人。最后,郭美美在視頻中更是聲淚俱下地連聲說“對不起”,希望以獲得大眾的原諒,并希望以后大眾能看到她的改變再次接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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