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節跳動起訴永和公司“今日頭條魚”獲賠134萬元
近日,湖南省永和食品有限公司等與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案號(2021)京民終89號,審理法院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本案裁判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近日,湖南省永和食品有限公司等與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案號(2021)京民終89號,審理法院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本案裁判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該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為,被告永和公司在其生產銷售的魚肉類食品的包裝上突出使用與魚類圖形相結合的文字“今日頭條魚”,且在整體視覺、產品介紹上突出文字“今日頭條”等行為,極易使相關公眾認為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商標“今日頭條”有相當程度的聯系,判決結果為被告湖南省永和食品有限公司向原告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賠償經濟損失一百萬元及合理費用三十四萬八千八百零二元。
湖南省永和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法定代表人為余永松,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未列明食品制造;肉制品(醬鹵肉制品)生產、銷售;豆制品、素食、魚制品、調料品、干果類等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銷售等。
該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為,被告永和公司在其生產銷售的魚肉類食品的包裝上突出使用與魚類圖形相結合的文字“今日頭條魚”,且在整體視覺、產品介紹上突出文字“今日頭條”等行為,極易使相關公眾認為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商標“今日頭條”有相當程度的聯系,判決結果為被告湖南省永和食品有限公司向原告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賠償經濟損失一百萬元及合理費用三十四萬八千八百零二元。
湖南省永和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法定代表人為余永松,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未列明食品制造;肉制品(醬鹵肉制品)生產、銷售;豆制品、素食、魚制品、調料品、干果類等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銷售等。
【本文為合作媒體授權博望財經轉載,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文章系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博望財經立場,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及原出處獲得授權。有任何疑問都請聯系(聯系(微信公眾號ID:AppleiTree)。免責聲明:本網站所有文章僅作為資訊傳播使用,既不代表任何觀點導向,也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猜你喜歡
雪上加霜!字節起訴美國政府同時需應對知產訴訟:美攝在美國起訴字節獲受理
7月23日,北京美攝科技網絡有限公司在美國起訴字節跳動及其旗下海外產品TikTok代碼侵權一案取得重大進展,經過移送管轄和多次修改起訴狀后,美國北加州法院近日決定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