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IPO前12個月入股股東均需鎖定三年
未來將對違規代持、影子股東、突擊入股、多層嵌套等IPO亂象加強監管。
證監會今日發布《監管規則適用指引——關于申請首發上市企業股東信息披露》,對違規代持、影子股東、突擊入股、多層嵌套等IPO亂象加強監管。
證監會發行部副主任吳年文他表示,制定《指引》堅持了如下思路:堅持問題導向、重點約束;堅持信息披露為核心理念;堅持從嚴監管,加強監管協同;堅持倡導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理念。
《指引》的主要內容包括五個方面:要求發行人清理股份代持,不存在違規持股情況;提交申請前12個月內入股的新增股東都要鎖定36個月;加強對入股價格異常、多層嵌套股東的監管,要求穿透核查;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形成監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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