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涼茶店老板用布洛芬等藥制茶獲刑7個月
2022-12-16 16:10
近日,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處罰文書顯示:東莞市東城某涼茶店銷售的自制涼茶中違法添加馬來酸氯苯那敏、布洛芬、氯苯那敏、對乙酰氨基酚等西藥成分。上述行為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021年4月1日,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處涼茶店經營者陸某裕有期徒刑七個月,判處陸發某林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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