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一核酸公司24小時內未出檢測結果被罰4萬
2022-11-28 15:56
近日,長沙衛實醫學檢驗所有限公司因違反《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被長沙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警告并罰款4萬元。違法事實為,該單位在湖南省新冠病毒全員核酸檢測信息平臺有邱某某、李某等共36人的核酸檢測樣本報告記錄,采樣時間為9月30日8:26—12:47期間,截至10月1日16:56,上述樣本均未出具檢測結果,未按照《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工作手冊(試行第二版)》的要求在24小時內報告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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