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訴爭樂哈哈商標被駁回
2022-09-26 15:01
近日,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行政管理(商標)行政一審判決書公布,文書顯示,國家知識產權局曾認定“LEHAHA”與“Wahaha”商標未構成近似,裁定對“LEHAHA”商標予以維持。娃哈哈公司訴稱,訴爭商標“LEHAHA”與引證商標“WAHAHA”在整體外觀、呼叫、組合形式、含義等方面相近,容易使消費者混淆誤認,應判定為近似。故請求法院撤銷被訴裁定,判令知識產權局重作裁定。
(博望財經) 下載博望財經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