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潤發賣過期米酒被罰5萬
2022-07-28 16:18
近日,東莞市南城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新增一則行政處罰。處罰事由為當事人于5月17日售出2瓶超過保質期的米酒,違法所得金額為27元,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對該公司罰款5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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