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家印再被限制高消費
2024-11-18 19:13
近日,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向中國恒大集團及許家印發出限制消費令,因中國恒大集團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對中國恒大集團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中國恒大集團及其主要負責人許家印不得實施所列出的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風險信息顯示,許家印已兩次被限制高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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