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違規邀臺灣歌手辦演唱會被罰5萬
2023-07-26 11:25
某有限公司因非演出場所經營單位擅自舉辦演出,被當地文廣旅局罰款5萬元。處罰詳情顯示,5月3日,執法人員對該公司在其建設項目某商場舉辦的“港臺巨星來了高勝美唱響辰溪演唱會”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商貿城未辦理《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營業執照》,未委托演出經紀機構承辦,邀請臺灣地區歌手高勝美個人參加,屬于涉外演出,沒有湖南省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審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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